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 在最惠国税率方面,明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对苯二甲酸等45个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继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滑准税,并对滑准税公式作进一步完善;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5%-40%滑准税,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按0.57元/公斤从量税计征。其他商品的税率维持不变。 艾格分析师马文峰认为:由于棉花的种植成本的增加,棉花的进口关税的记住价格会进一步上调,防止进口棉花的国内棉花市场的过度冲击。 滑准税的历史回顾 2005滑准税政策:自2005年5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关税配额外报关进口的棉花按“有数量限制的暂定关税生产率”征收进口关税。以滑准税方式确定暂定关税税率,税率滑动范围为5%-40%。 具体方式为:当进口棉花价格高于或等于10029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为5%;当进口棉花价格低于10029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以下公式计算: Ri=INT[(Pt/(Pi×E)-1)×1000+0.5]/1000 (Ri≤40%) 。关税=Ri×Pi×E 。其中: Ri--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 E--美元汇率; Pi--关税前价格(美元/吨);Pt--常数,为10531(即10029×(1+5%));INT--取整函数 2006滑准税政策: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内容,2006年对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税号52010000),实行5%-40%的滑准税,但对基准价和目标价进行了调整,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0746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为5%;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0746元/吨时,按暂定关税税率计算。 2007滑准税政策:《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中规定,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6%-40%滑准税。 具体方式是: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公斤时,暂定关税税率为6%; 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公斤时,暂定关税税率按公式计算:Ri=INT{[Pt/(Pi×E)+α×Pi×E-1]×1000+0.5}/1000(Ri≤40%);关税税款=Ri×Pi×E。其中, Ri?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 Pt?常数,为8.8元/公斤; Pi?关税完税价格;CIF价格,单位为“美元/公斤”; E?美元汇率;α?常数,为2.526%; INT?取整函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