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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取消主要粮食品种出口退税政策国家将取消主要粮食品种出口退税政策

作者: 东方艾格    来源: 东方艾格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9日 10:23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20071220日起国家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对20071220以前已经签定的价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在20071231之前持已经签定的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经备案后的出口合同,在2008229之前出口的准予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执行;未经备案的出口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200831以后,无论新老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综上所述,BOABC分析师认为,我国粮食04-07年的丰产使供给能力有所增强,2006/07年度国内粮食主要以出口为主,而全球小麦、玉米消费增幅较快,期末库存达到历史低点,国际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扬,国家此次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使07/08年度粮食出口量有所减少,出口对国内粮价的拉动作用将有所减弱。